德蕾莎修女之謬 作者: 康來昌

德蕾莎修女之謬   作者: 康來昌


德蕾莎修女在她的自傳,《一條簡單的道路》(台北:立緒)中說:「我們應該幫助印度教徒成為更好的印度教徒,幫助回教徒成為更好的回教徒,幫助天主教徒成為更好的天主教徒」(43頁)。

她的醫院,從不對任何人:病患、醫護、志工、遊民、訪客、記者等傳福音,她只希望大家對自己的信仰─不論是什麼信仰,信仰都是好的─能更堅定。

我看過的紀錄文字證實德蕾莎的話,去她醫院的人,都有美好的回憶:幫助病人、學習相愛、儉樸生活,而且絕對沒有討人厭的傳福音,要人改信基督教的事。所以,她的簡單道路,就是她堅持愛的道路、包容的道路,是通往地獄的路!也是世人最喜歡的路。這個道路有學習、幫助、關懷、慈悲、同情、體恤、不抨擊、不物欲、四海一家、情同手足、彼此包容、不需悔改、沒有基督,而這就是世人最喜歡、最溫柔、最和平、最美好的通往地獄之路!

我敬佩任何人(當然包括德蕾莎)的善行:對人事物的慈悲善良,減少疼痛破壞,增加和諧融洽,不論是誰(包括共產黨或佛教徒)這樣做都是出自 神的一般恩典,為了他們的行為,基督徒要感謝 神,將榮耀歸給 神。

神的一般恩典使不認識祂的人也能行出好行為,目的是要人來「尋求」這位賜下一般恩典的 神(徒17:27),但是,除非 神特別的揀選恩典臨到人,人在享受 神一般恩典時,「他們雖然知道 神,卻不當作 神榮耀祂,也不感謝祂!」(羅1:21),不但不去尋求 神,反而「將 神的真實變為虛謊,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,不敬拜那造物主。」(羅1:25)世人的忘恩負義、恩將仇報,是「當死的!」(羅1:32),德蕾莎就是如此,她「比不信的人還不好」(提前5:8),教會不但沒有譴責她,還以她這種離經叛道的作法為模範,實在是可恥!可悲!又可惡!

世界疾苦,基督徒要靠主儘量減少人間疾苦、增加生活幸福(太25:31~46),最苦的,是 神的怒火(帖前1:10;路16:24;賽66:24),最樂的,是信主識主之福(詩4:7;賽11:9;腓3:8),離苦得福,唯靠福音!

德蕾莎竟然不傳福音,教會竟然鼓勵人走下地獄的路,這是害人,不是愛人!很多人自詡,「我不傳福音,但我活出福音!」,這就是耶穌痛斥的律法主義心態,「把天國的門關了,自己不進去,正要進去的人,你們也不容他們進去!」(太23:13)「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,不能不說」(徒4:20),不說,大概自己從一開始就沒看過、沒聽過、也沒接受過福音吧!

德蕾莎死後的傳記中(Mother Teresa: Come Be My Light),誠實地提到她50多年來,活在「絲毫不覺得上帝存在」中,她的笑容「全是假裝的」,很多人看了都會大吃一驚。其實,把她言行對比一下,就會知道,這是很正常的,不信又不傳福音的人,怎麼可能會體會到 神?怎麼可能會有喜樂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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