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主教原委 林獻羔

天主教原委  林獻羔


讀經:「你們要謹慎,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,不照基督,乃照人間的遺傳,和世上的小學,就把你們擄去。」(西2:8)

基督教和天主教有什麼分別?有不少人對這個問題不了解。甚至有些人說,天主教是正統(舊教),基督教是叛教(新教)。他們因為不知道歷史,所以把事實顛倒了。為此,我們要把這個問題弄清楚,使我們不至受迷惑。

基督教是什麼?基督教就是基督。廣義的基督教包括:基督教、天主教、東正教,因為天主教與東正教都是從原始的基督教走出來的。至於狹義的基督教,一般就是指更正教(新教)說的。天主教不包括基督教(更正教),但是基督教有時是包括天主教的。天主教不是異教,我們只說它是異端;但天主教看我們則是叛教者,因為馬丁路德是從天主教叛脫出來,恢復原有古教會的。其實天主教是變質的基督教。



一、 基督教

聖經沒有「基督教」這三個字。這是外人對我們基督徒的稱呼,以之區別其它各宗教。我們也就用基督教這個名字來區別其它各教吧!

在我們未談基督教之前,讓我們先看看「猶太教」。

加拉太一章十三、十四節說:「你們聽見我從前在猶太教中所行的事,怎樣極力逼迫殘害神的教會。我又在猶太教中……。」聖經只有加拉太書提到「猶太教」。

猶太教就是猶太人的宗教。他們相信全部舊約聖經。他們相信耶和華神是創造宇宙萬物獨一的主宰,這也是我們所信的,舊約聖經曾預言一位彌賽亞(基督)要到世上作救主,為我們人類的罪惡被釘在十字架上。可惜猶太人不承認耶穌就是當時的彌賽亞,所以就把祂釘在十字架上。他們信舊約不信新約。但也有一小部分猶太人相信新約,他們就和我們合在一起成了基督的教會,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基督教。



現在讓我們概括地把基督教介紹給大家:

一千九百多年前,就在猶太國(以色列國)的猶太支派(省)的伯利恆城,耶穌基督從天降世為人。這是公元的起始(耶穌是在公元前四年降生了,直至千多年後,人們才追認這個日子為公元,搞錯了四年,但公元畢竟是耶穌降生的年號)。

耶穌降生後,猶太人還是信舊約,耶穌傳道召了十二個門徒,但耶穌當時還沒建立教會,因為祂未釘十字架。必須要耶穌釘十字架,從死裏復活,作成了救贖之工,祂是復活升天,差聖靈降臨,教會才成立,這就是基督教(會)。聖經沒有「基督教」三個字,只有「基督徒」(徒11:26)。聖經只說「神的教會」、「基督的教會」。教會始於使徒行傳第二章,基督教就從此產生了。基督教的範圍較為廣泛,教會才是真信基督的人,而基督教則指真信徒(教會)與假信徒說的。

凡是真心相信有神、信耶穌釘十字架,流寶血赦免我們的罪,信祂從死裏復活的,就必得救。所有得救的人都是教會的一員。教會是基督的身體。基督教產生於基督,但應該說,是要在基督升天、聖靈降臨後才有教會。 

公元100-316年間,教會受羅馬十次大逼迫。其中十個羅馬皇大大逼迫教會,成了教會歷史上的大迫害時期。頭一個迫害教會的羅馬皇是一個非常殘酷的尼羅皇Nero. 末一個迫害教會的是代歐盔仙 Diocletian.

代歐盔仙之後,君士坦丁 Constantine 與他的對手爭奪王位。他看見了一個異象,見天上有一個紅色的十字架,旁邊寫著:「靠這記號得勝。」他請教一位主教。主教對他說:「這就是你們羅馬所迫害的耶穌。你若靠這十字架就可以得勝。」於是他下令,叫所有官兵佩帶十字架。結果他戰勝了對手,在公元313年當了羅馬皇。從此,他停止對教會的迫害,寬大了教會,基督徒可以免稅和兵役,加入教會的人,會有衣服和金錢。不久,約有千萬人加入教會,造成「政教合一」。君士坦丁皇通諭臣民信奉基督,守主日、建教堂、傳聖經、供給教會傳道人薪金。公元325年舉行第一次大公議會(尼西亞會議),君士坦丁皇以主教的地位自居,立基督教為國教。這樣,教會開始變質了!



二、 天主教的來歷

公元(主後)三世紀末,教會組織受羅馬政治法律的影響,形成了羅馬大公教,後稱羅馬教、天主教。因此天主教又稱「羅馬天主教」。羅馬大公教改變了古大公教的信仰和組織。

公元四世紀,漸漸形成了五個教區:羅馬教區、君士坦丁堡教區(君士坦丁皇於330年把羅馬帝國首都從羅馬遷到土耳其的比散田Byzantium,這就是君士坦丁堡,成了東羅馬的首都)、安提阿教區、耶路撒冷教區和亞力山大教區,每教區立一監督(或稱大主教)治理。當時,各教區大主教相爭。唯獨羅馬大主教才智過人,他的教區很興旺。其它教區主教請他主持公道,因而羅馬教會勢力甚大。

天主教創立教皇理論,先由利歐大主教(440-461當大主教)倡立理論。

公元467年,西羅馬滅亡。那時,教會已形成強大的組織,以主教為核心,公認彼得為第一教皇。

第一任教皇:他們認為彼得是聖經中的第一教皇。但天主教教皇則是羅馬教區大主教大格理高里Gregory I,他在公元590年宣佈自己為第一任教皇,以教干政,政教聯合。

除了教皇,他們有很多主教(紅衣主教、黃衣主教)、神甫(神父)Fathers等。

因此,天主教是從君士坦丁以後才興起,正式成立天主教是以大格理高里當教皇開始,590年,換言之,公元590年前是沒有天主教的。以前都是稱為「基督教」。



三、 天主教的教義

天主教教義(教理)或稱天主教信仰,是改變了聖經真理,人為她創立了理論根據。

(1) 教皇為尊

教皇Pope就是「父親」的意思。他們曲解馬太十六章十七至十九節,說彼得是磐石,耶穌要把教會建造在彼得身上;他有權捆綁任何人,也有權釋放任何人。

要知道「彼得」二字,原文是petros,小石的意思,而磐石(大石),原文是petra,就是基督(林前10:4)。耶穌對彼得說,祂要(將要)把教會建立在彼得所承認的基督(磐石)上,而不是要建立在彼得身上。不止彼得有權柄(鑰匙)可以施行捆綁與釋放。眾門徒也有這個權柄(太18:18)。他們把彼得捧出來,說他是第一主教(後來改稱教皇)。但聖經這樣說。聖經說:基督是房角石(為首的基石)(弗2:20)。彼得不是教會,而是長老(彼前5:1)。

他們說,彼得沒有錯誤。但聖經給我們看見,彼得曾經犯過大錯,三次不認主,後來也有犯過。

他們在公元590年才開始有第一位教皇。在這以前是沒有教皇的,「彼得教皇」之說是沒有半點根據的。

教皇的冠冕分三層,表示他是代表神權、管理神權、統治王權。公元847年訂立「教皇上諭」,與聖經權威平等;天主教徒必須服從。教皇還有赦罪權柄。

這是離經叛道的說法。聖經說:只有神才有赦罪權柄。耶穌是神的兒子,所以祂有赦罪的權柄。此外,任何人都沒有赦罪權,因為眾人都犯了罪。

(2) 認為馬利亞為中保

中保是中間人,「在神和人中間,只有一位中保,乃是降世為人的耶穌基督。」(提前2:5)

公元1854年,他們說馬利亞(耶穌的母親)無原罪,稱聖母。他們說耶穌是天主;但若沒有馬利亞,怎能有耶穌呢?他們在拜耶穌的同時,也拜馬利亞,甚至認為馬利亞的權高過耶穌基督,人可以求她吩咐耶穌赦人的罪;人可以向她和使徒們禱告,求他們分一些功德。

要知道耶穌是神的兒子,祂從天上降世為人,借童女馬利亞出生。馬利亞是個人,不是神,我們不能拜她。我們只能尊重她,就如我們都尊重孫中山先生的母親,但我們不能把她放在孫中山先生的地位,幹他的工作。況且耶穌是神的兒子,與馬利亞根本不相干,(約2:4)耶穌只稱馬利亞為「婦人」。天主教把馬利亞奉為聖母,高舉聖母,稱她為「天門」、「大衛塔」、「約櫃」、「晨星」、「神秘玫瑰」等神聖名字,這是違反聖經的真理。

(3) 教皇與神甫有赦罪權柄

他們公認彼得為聖經中的教皇,說他有赦罪的權柄。他們的根據就是馬太十六章十九節。神甫(神父)Fathers,由教皇授權與他們,他們也有赦罪權。關於赦罪權柄,我們在前面已經說過了。至於「神父」之稱也不合聖經:「也不要稱地上的人為父,因為只有一位是你們的父,就是在天上的父。」(太23:9)。這裏不是說肉身關係,而是靈性關係。在靈界我們只有一位父,我們不能稱地上的人為父(神父)。聖經說,只有耶穌為人贖罪,才有赦罪的權柄。

(4) 拜偶像與畫像

天主教堂內有很多石像與畫像。他們最先拜的是馬利亞像,始於公元431年。直到八世紀時,他們開始作聖像。公元1562年,他們在梵蒂岡德蘭特Trent宮殿內明文規定拜聖母及十二使徒的「聖像」。他們把舊約十條誡命更改了,把第二誡(出20:2-6)刪去,因為第二條是禁止拜偶像的;同時為了十條誡命的完整數字,他們把第十誡一分為二(出20:17)。他們為了要拜偶像,就膽敢刪改聖經!

(5) 他們封立了很聖人

在他們的日曆裏,每一位聖人分派一日,該日是專向那位聖人祈禱。他們又拜天使。這是聖經所禁止的。(西2:18、啟22:8-9)

(6) 拜聖蹟

公元787年,他們拜遺物及古聖徒。他們盡量搜集「聖物」,如耶穌在馬棚中的遺物,或一塊十字架的朽木。本來耶穌釘十字架只用幾枚釘子,但他們竟然找出了十四枚釘子;刺耶穌肋旁只有一個槍頭,但他們找到了四個槍頭;他們又保存了施浸約翰的兩根骨頭,一根在羅馬,一根在阿米安。他們也盡量搜集古聖徒遺像,(其實耶穌和使徒們沒有留真像給我們,恐怕我們會拿來敬拜)。他們認為這一切都可以護身與降福,所以偽造了很多「遺物」。

(7) 行告解

公元1215年,教皇特別公佈說:凡教徒犯罪,就必須跪在神父面前認罪求赦,並且奉獻金錢,使罪得赦。這就是「告解」。每人每年最少行一次告解。

(8) 洗禮

聖經原文是受浸。洗禮是從天主教來的,公元250年,他們為病人施洗,在頭上點水以代。他們認為一個人若不受洗就不能得救,但病人又不能浸,所以他們想出一個「妙法」,在病人頭上點水三次,表明奉聖父、聖子、聖靈之名給予施洗。為此,他們為嬰兒施洗。有一次,有一個神父將樹枝浸在水中,拿起來向士兵一揚,揚了幾次之後,幾十萬士兵都受了洗了。從五世紀開始,他們就把洗禮看為合法的,不再受浸了。其實水禮不是為赦罪的,試看十字架上的強盜並沒有受浸,但耶穌對他說:「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。」(路23:43)

(9) 彌撒(聖餐)

聖經沒有說「聖餐」二字,只是標題標上「聖餐」。聖經只說「晚餐」、「擘餅」。聖經更沒有「彌撒」二字,這都是天主教的「特產」。

他們認為餅與葡萄汁一經祝謝就是變成了耶穌的肉和血,而且餅與葡萄汁本身有賜福的功效,又能幫助人得救。他們認為彌撒是十架犧牲的繼續。但聖經說,基督一次獻上(來7:27,9:11-15,26,28,10:10-14,18,彼前1;18-19)。全世界每24小時就有20萬次彌撒,難道耶穌每24小時再要受20萬次的苦嗎?每一個天主教徒在臨離世前要做最後一次彌撒,但只許吃餅,不能喝葡萄汁。但耶穌不只分餅,也分葡萄汁(路22:17-18)。他們在領「聖體」時,在胸前畫十字。

聖經沒有那麼多的動作。耶穌在吃過餅和喝過葡萄汁之後還說:「從今以後,我不再喝這葡萄汁……。」(太26:29)祂並沒有說葡萄汁已經變成了祂的血。今天我們不是「守」聖餐,我們更不是「做」彌撒;我們是「領」晚餐、「擘餅」。



(10) 守齋日

每星期五,他們要守小齋一次;復活節前要守大齋一次,計40天。守齋就不能吃肉。自聖經說:「他們禁止嫁娶,又禁戒食物(或做叫人戒葷),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,感謝領受的。」(提前4:3) 

(11) 守節期

公元819年,他們開始守聖母升天節。所謂「聖誕節」等都是從天主教遺傳下來的。他們守這些節,極其隆重,有如世人搞關帝誕似的。 

聖經沒有說馬利亞升天,只說以諾和以利亞升天,耶穌升天。聖經也沒有說耶穌在十二月二十五日降生。聖經禁止我們新約的人守節期(加4:10-11,西2:16-17)。

(12) 念珠

念珠(數珠祈禱):他們在祈禱時要念「聖母馬利亞」若干次。每人有一串數珠,不斷地數念,以修功德,多數則功大,有如佛教徒念佛號似的。這都是沒有聖經根據的。

(13) 婚配

公元1407年開始規定,神甫不許結婚;修女(姑娘)不許出嫁,而要守獨身。聞說近年來,這一點已有改變了。他們的教徒可以和不信的人結婚,但必須由神甫主持。他們所生的兒女必須歸天主教。

聖經沒有禁止嫁娶的事:「因為有生來是閹人,也有被人閹的,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;這話誰能領受,就可以領受。」(太19:12)聖經教訓我們,信徒應當和信徒結婚。(林後6:14,林前7:39)。兒女信與不信也有自由,父母只能勸勉,不能迫。 

(14)贖罪票 

七世紀時,教皇因經濟的需要,發行「贖罪票」。誰犯了罪,只要他用錢買贖罪票,他的罪就可以得到赦免。贖罪票分為好幾種,看你的罪多少就買那一號的贖罪票。不過近來已有所改變了。我們在信耶穌前所犯的罪,因信就得赦免(當然是靠耶穌的寶血);我們在信耶穌之後所犯的罪,就是認罪,罪惡才得赦免。絕對沒有用錢贖這回事。如果赦罪要靠贖罪票的話,窮人的罪就沒有辦法可以赦免了。

(15) 煉獄

他們又發明「煉獄說」。公元593年,也就是天主教成立的第三年,他們宣佈「煉獄」。據他們說,煉獄是在天堂和地獄之間。他們說,所有死了的天主教徒,先到煉獄受煉。因為他們有小罪,不能上天堂,又因他們沒有大罪,所以又不用下地獄。他們只得到煉獄裏受火煉。如果他們的親反為他們念經祈禱、獻金錢、做彌撒,這樣就可以幫助他們早些出煉獄;否則他們就要下地獄了。

這不是聖經的真理,而是天主教為了要金錢而發明的。

(16) 禁止教徒讀聖經

自從1229年起,他們禁止教徒讀聖經。因為他們有很多事是脫離聖經真理的,所以他們不願教徒發現他們的不是。神甫隨意選讀合他們口味的章節,他們就可以聽到那些經文。他們還多次燒毀聖經,直到1923年,在羅馬仍有搜查聖經,燒毀聖經的事。

(17) 七跡

公元1215年,教皇宣布,教徒要守七跡(七聖禮)。凡守這七跡的人就可以得賞賜,甚至可以升天。這七跡是:聖禮、聖餐、堅振、告解、終傅(為垂死的人塗抹聖油)、神品(按立、受聖職)與婚配。

(18) 議會

教皇在議會上宣布馬利亞無原罪,馬利亞升天,地是平面塊、太陽繞地球旋轉。現在他們改正了;承認地球是球形、准許教徒讀聖經、取消了贖罪票。

(19) 得救之法

他們要教徒靠克己制欲來修功德,守天主教誡命。這樣,方可以得救。

聖經並沒有叫我們克己制欲,守誡命得救。聖經是說:「因信得救」。不是靠立功:「好在今時顯明祂的義,使人知道祂自己為義,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既是這樣,那裏能誇口呢?沒有可誇的了。用何法沒有的呢?是用立功之法麼?不是,乃是用信主之法。」(羅3:26:27)

(20) 建築宏大教堂、畫耶穌畫像、懸掛大十字架等

基督徒不論在禮拜堂或在家中,都可以敬拜神。我們不用懸掛耶穌畫像,因為耶穌沒有留下真像給我們,免得我們拜畫像。十字架是在我們心裏,不用懸掛。

以上都是天主教教義、信仰或遺傳等,都與聖經真理相違背。我們不能跟他們去做,免受神的懲治。



四、 天主教的罪惡

現在我們不是故意把天主教貶低,挑其錯處,因為我們各人都有錯誤,也有罪惡。我們所說的,除了他們所犯的罪惡之外,更指出他們教規中的罪,由教規所產生的罪:

(1) 拜偶像

上面我們已經提到,按他們的教規,他們是要拜馬利亞的像,拜耶穌聖像,拜保羅等聖徒的像,他們還要拜天使。

聖經不止禁止我們拜假神的像,甚至耶穌的像也不能拜:「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作什麼形象,彷彿上天,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……。」(出20:4)。聖經也禁止我們敬拜天使。

(2) 贖罪票

他們規定要教徒買贖罪票來贖他們的罪。但就這件事的本身正是他們的罪惡:為榨取教徒的金錢而發售贖罪票。

(3) 禁止讀經、燒毀聖經

神不止要我們讀經,祂還要我們「查考」聖經。可是天主教為了不讓教徒看出他們的罪惡,所以不許教徒讀經。他們除了刪改十條誡命的第二條之外,他們的聖經又加上了馬革比史。在新舊約之間,夾放馬革比史。從瑪拉基書到馬太福音,中間隔了四百年的歷史。聖經沒有記載,因為這只是歷史,不是神默示人所寫的聖經內容,所以不列入經卷內。但天主教聖經把單純的猶太史也列入他們的聖經裏,把原來的聖經又加又減又改。尤有甚者,他們竟多次燒毀聖經!

(4) 淫亂

本來淫亂是世人所犯的罪,天主教有人犯淫亂,在所難免。但這些淫亂不是個別人所犯的,而是由於他們的教規禁止神甫結婚,不許修女出嫁所造成的。他們的禁欲主義造成不少神甫和修女犯了淫亂,尤其是第九、十四世紀,教皇宮庭幾乎等於娼館。甚至教皇Sergius三世、John十世、John十二、Benedict五世、Innocent八世、Urban八世、Innocent十世等行淫了。教皇Pius二世說:「羅馬是唯一由私生子管理的城。」不只一個教皇因為被捉姦在床而被女人的丈夫所殺。

(5) 以勢逼人

教皇權力很大,連皇帝也聽命於教皇。基督徒,尤其是更正教者受害不小,最明顯的是胡司‧約翰被燒死,馬丁路德受審,被迫害。此外,天主教迫害不少的科學家,以至有些人不分皂白,說基督教迫害科學家。其實這一切都是天主教幹的。中世紀,教皇得到多個國家支持,在各地設有「異端裁判所」,將所有與他們信仰不同的人下在監裏或把他們活活燒死。數百年轄制歐洲,單西班牙就有300萬遭難,其中30萬是被綁在火柱上燒死的。他們認為靈魂也被燒掉,永遠不得救。拿破倫於1808年征服西班牙,發現在Madrid城修道院樓板底下,有一個很大的拷問刑場。許多犯人瘋狂了。古代「異端化的羅馬」殺了許多基督徒和猶太人。凡不按其教導的,處以火刑。主張「日心說」的哥白尼被他們迫害;伽利略於1642年被捕,判處無期徒刑,終於死在獄中;還有,布魯諾等。所有迫害科學家的事,都是他們幹的,天主教徒希特勒很讚賞天主教這樣幹。我們不止不贊同他們這樣幹,我們還大力反對他們這樣幹。



(6) 其他

除了以上所列舉較為明顯的罪惡之外,他們還有其它的錯誤,例如,他們對人民嚴加管理,束縛教徒的心靈,教皇權力大於帝王,以梵蒂岡為天主教中心,指揮全世界天主教。

我們知道,教會只能受神的指揮,不能統一地受某一個地方所指揮。他們既然號稱信奉天父,尊基利斯督(基督)為天主,就當按聖經的教導而行,可是他們偏離了正道,脫離了聖經的原則,犯下了聖經所指責的罪惡。這就是「異端」。

天主教的富有:

主教穿紫色羊毛;紅衣主教穿朱紅色的絲。

天主教以黃金和寶物為裝飾:金十字架、黃金寶石、聖餐金杯(千萬金杯名於世)。耶穌受苦像、金胸針多以寶石鑲嵌。梵蒂岡地下室的珍藏富甲天下。他們的財源是從「異端裁判所」得來,對不同信仰者施以酷刑,分其財物。又以贖罪票得財。為殺人免煉獄之苦而多付金錢給天主教。又洗濯販毒金錢,買賣假証券。多人認為西西里島乃梵蒂岡產業。



五、 宗教改革

「宗教改革」是世人的稱呼,我們應當說「教會復原」。世人看我們是「宗教」。嚴格地說,我們是「召會」(教會):神從世界各國呼召出來的人,歸祂名下,成了「基督的教會」。基督教會本來不用「改革」,因為我們不是世界團體,我們是屬神,屬天的「召會」,從使徒行傳開始有教會以來,教會(按照聖經教導的)不用人為的改革。可惜的是,直到四、五世紀的時候,那些混進教會裏的人把持了教會,使教會慢慢地變了質,特別在公元509年,天主教掌了權,統治教會,造成中世紀的「黑暗時代」,長達一千年之久。後來有人而反抗天主教(羅馬教),要把教會恢復到使徒時代的真面貌。這是「宗教改革」的由來。他們為了抗拒羅馬教、更正羅馬教、恢復基督教,所以又叫「抗羅教」(Protestants)、「更正教」、「新教」。我們本不應說「改教」;我們只可以說「更正」。我們沒有改,而是天主教改了,我們只不過「更正」就是了。

在這以前,即1054年,因羅馬遷都,才分出了「東正教」。

許多真正的基督徒看見天主教已背離聖經,就不隨從他們。也有人敢於起來反抗。在正式更正之前,值得提起的是胡司‧約翰。

胡司‧約翰Huss John (1371-1415):他是在馬丁‧路德之前的有名更正教者,他敢於揭露天主教的貪婪、放蕩。1403年被逐出天主教。他大大反對贖罪票;反對教皇為基督的代表,說他是猶太。1415年被天主教判為異端,叫他「悔罪」。但他不從,於是教皇派千兵解他。在執行死刑之前,還叫他「悔改」,但他在火刑前唱詩與講話,後來天主教把他的骨灰撒入萊茵河裏去。

1420年,教皇開始五次派十字軍討伐捷克斯洛伐克的胡司派。

其次要說的是馬丁‧路德Martin Luther (1483-1546)。

他是更正教者的主將。1483年11月10日生於德國撒克遜境內的埃斯勒本Ersleben。他從小就靠唱詩維持生計。獲得在街唱詩特權。十八歲時入耳弗特大學Erfurt,得了碩士學位,他又是一個虔誠的教徒。

1505年7月16日,他到耳弗特的奧古斯丁修道院,1506年1月正式當了修道士三年,即至1508年止。他在修道院見講壇上用鐵鏈鎖一本聖經,不許任何人看。一天,馬丁路德偷看了聖經,他突然看到羅馬書一章十七節「義人必因信得生」。他開始懷疑天主教所說靠修行得救的理論了。

1509年,他得了神學學士學位。是年秋天得神學碩士。後來他回到威登堡,得了神學博士。

1510-1511年。他被派至羅馬約一個月之久,他素來對羅馬大城十分欽佩,總希望有一天他能到羅馬一行。這回他有機會到羅馬,所以他十分高興。但這次他非常失望,因為他看見羅馬教的罪惡甚大。他到羅馬教堂,看見一鐵梯,凡跪上梯的就可以贖罪,於是路德也沿梯跪上,當他跪到半梯時,他突然想羅馬書一章十七節「義人必因得生」,他馬上不往上跪,而從梯中直下,他知道一切功德都不能叫人得救,只有「因信」。

1517年正式「改教」了。路德終於在1517年10月31日寫了教皇九十五條罪狀,貼在威登堡Wittenberg 教堂門上,大大反對贖罪票等。是日,他還送了一本九十五條和一封信給大主教亞勒伯特Albert.

1518年10月,路德赴奧斯堡會議,在賈雅潭Cajetan前受審。1519年1—6 月,第二次受審,名為「異端審訊」。

1520年12月10日,他焚毀教皇詔令。

1521年1月3日,教皇開除路德教籍。

1521年1月28日,新教皇查理第五在沃木斯首次會議。腓勒德力要他發表意見,路德在4月17日到會。次日開會,這是路德生平最嚴重的一天,他在當日世界最高權威—教皇、德國皇帝等面前受審,但他靠神來戰勝了羅馬教會和神聖羅馬帝國。連德國皇也驚嘆他的膽量呢!

法國的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(1509-1564):他是一個有名的更正教者。他在1509年7月10日生於畢比加底Picardy的諾陽Noyon城(離巴黎不遠)。他擬定日內瓦改教計劃。他發現「一次得救永遠得救」和「預定」真理。

後來很多國家都有「改教者」興起。他們相繼脫離天主教,成立各宗派—「新教」,其實我們不是新教,而是復原教會。從此,天主教與更正教同時並存,一直到主再來。

現在天主教流行於意、法、比、西、葡、匈、波、美等國;東正教(正教)流行於希臘、塞浦路斯、南斯拉夫、羅馬尼亞、保加利亞等;基督教流行於德、美、瑞士、英、挪、瑞典、芬蘭等。

天主教的教理是不合聖經的。但這並不是說,天主教就沒有好人。凡真心相信有神,相信耶穌為我們的罪釘十字架,為叫我們得稱義從死裏復活的,就得救。天主教裏不止有得救的人,天主教還有很愛主很屬靈的弟兄姊妹。最顯著的就是寫《馨香的沒藥》的蓋恩夫人,還有棻乃倫弟兄等。不過為數甚少;多半的天主教徒都不知道為什麼要進天主教的,甚至有不少的人連神都不相信,就混進天主教裏幾十年。

或者有人會說:「為什麼要用基督教的標準來測量天主教呢?又為什麼用聖經教訓來要求天主教呢?各教有各教的信仰,我們不要互相攻擊。」

我們不是攻擊天主教,他們可以有自由選擇。但正因為天主教是變質的基督教,而他們反而說我們是異端,是新教、是叛徒;他們以正統自居。為此,我們就要從歷史、從聖經來辨別誰是正統,誰是異端,如果說我們是「新教」倒不如說他們是「新教」,因為基督教在先,天主教在後。不信有神的人說我們迷信、唯心、也不一定是出於惡意的攻擊,只因為他們沒有嘗到我們所嘗的,他們為了辨別是非,怕人受了「欺騙」;所以才用種種理由來說明「沒有神」,因為我們已經嘗到天恩的滋味,我們要把我們所信的神介紹出來,我們也就用很多事實和理由來駁倒他們的「理論」。這不是互相攻擊,而是「辯明福音」。

從前有一位神甫問一位基督徒小女子,說:「你們的教會是從哪裏來的呢?」她風趣地說:「我們的教會是在你們天主教未產生之前而有的,也就是使徒時代的本色教會。」

請我們千萬不要忘記,天主教是從基督教變節出來的;公元590年以前它是沒有的。

我們必須用聖經來衡量天主教,要求天主教。

他們不是「異教」,而是基督教中的「異端」。請我們再查聖經,再查考歷史,我們就清楚了。我們應當根據聖經。相信聖經所說的,照著聖經的教導去行,這才是正確的。

主題: 天主教原委 林獻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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