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教會打從四十二年前,開始成立的時候,就從來沒慶祝過聖誕節。美國人的祖先,原是一些為了信仰自由,而從英國移民過去的「清教徒」,所謂「清教徒」就是清除所有從天主教遺留下來錯謬信仰的人。他們最早在美國訂立法律,凡慶祝聖誕節的人,要判處坐牢。因為「聖誕節」(Christmas)其實是天主教的節期,其原意是 Christ+Mass,意思是「基督的彌撒」。我們既然認為天主教是異端,又知道十二月二十五日不是主降生的日子,而是羅馬人的「農神節」,為甚麼我們要慶祝這節期呢?聖經中沒有一句話,要我們慶祝聖誕節,事實上,頭二、三百年的教會歷史,也從來沒有人慶祝過聖誕節,乃是康士坦丁王看見「農神節」非常之淫亂,就下令將它改為「聖誕節」而已,我們為甚麼要接納這個違反聖經教訓的節期呢?
也許有人認為,聖誕節是個普天同慶的節期,各間教會都慶祝,我們何必自鳴清高,為人所不為呢?筆者認為,我們不是自鳴清高,乃是遵照聖經的教訓,保守教會分別為聖。要知道,「成聖」的原文意思就是「從他們中間分別出來」。反之,若不分別出來,就是「同流合污」了。神在過往幾十年來,祝福我們的教會,就是因為我們肯付代價,分別為聖,不肯與世俗妥協。
原來世上許多嚴謹遵行聖經教訓的教會,都是從不慶祝聖誕節的。例如:喜樂福音堂、基督徒會堂、弟兄會、基督徒聚會處,或聚會所、篤信聖經的長老會、世界各地的福音堂、許多獨立教會……。相反,凡是不重視聖經真理的教會,不但都慶祝聖誕節,而且還在近年來,相繼與天主教聯合,又與新神學派教會聯合,因為這些教會,漸漸以迎合世人的喜好為方向,將教會變成社團,一切聚會漸漸娛樂化。如果我們有一天淪落到那個地步,我們就變成名存實亡了。
聖經稱耶和華神為「忌邪者」。忌邪的心,必然叫人恨惡偶像、遠離異端、不與世俗妥協。非尼哈甚至不惜殺死那對姦夫淫婦,神卻因為他有忌邪的心,與他立「平安的約」,賜他後裔世世代代可以做祭司。因此,忌邪的心成了事奉神的基本資格。我們若有忌邪的心,就不要稍微向天主教讓步;就不要慶祝他們的節期;就不要為他們的錯謬辯護;就不要唱他們的聖誕歌,尤其是他們常唱的「聖母頌」;就不要互送聖誕卡;佈道會就不要稱為聖誕佈道會;兒童主日學也不要有慶祝聖誕節的意識,情願慶祝新年還好;我們也不要在家結彩燈,擺設聖誕樹,尤其是坐雪車的聖誕老人,更是屬於迷信的意念…。